對於工作的選擇,有很多的方式,有的人會認為,最好的工作就是把自己喜歡的事情變成工作,這就是最棒的工作了。
如果一個人能把自己喜歡的事情變成工作,這確實是一件很棒的事情!不過,建議最好再加上一句話,「做喜歡的事情時要能產生足夠的價值!」
譬如,有人喜歡打電競遊戲,他非常喜歡打電競遊戲,所以他決定把「打電競遊戲」當作工作,這是OK的,根據2018年全球電競市場報告指出,全球電競市場收入預計為9.06億美元,所以電競遊戲是可以賺錢的。
因此,一個喜歡電競遊戲的人是可以考慮把它當成工作的,但前提是「你要能在這件事情上創造價值,或者說,你要能在這件事情上賺到錢!」
但如果你喜歡打電競遊戲,每天耗費十幾個小時在上面,但是成績始終不理想,不僅收入微薄、又因為長時間的坐姿工作,讓身體也開始出問題,這時就要好好想一想了。
所以,如果你喜歡做某件事情,然後想把它當成工作,一個衡量的指標就是這件事有沒有「產生足夠的價值?」或「有沒有讓你賺到足夠的錢?」?如果你能讓你喜歡的事情「產生足夠的價值」或「賺到足夠的錢」,就可以把它當成工作,盡情的去做它了!

